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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孕期女职工调岗需协商一致

※发布时间:2015-5-1 1:43:2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报百名律师进社区活动昨为西北新村社区居民解答劳动保障方面的疑惑

  孕期女职工调岗需协商一致

  咨询现场宋芳科摄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宋芳科都一鸣)在51劳动节来临之际,昨日上午西部商报百名律师进社区第十八期活动如约走进西北新村社区,由甘肃来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红、律师金云霞坐镇现场为咨询居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根据居民的咨询,我们特意就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律师作了回答,希望能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信息,让大家有地劳动。

  问题1:同工同酬

  福利有不同提成应一样

  市民陈先生:我是一家事业单位聘用的销售人员,没有事业编制。虽然我和有事业编制的员工基本工资一样,可是提成方面他们是千分之十,我是千分之五。这样我一个月下来无形中比事业编人员少拿不少工资。可单位认为同工同酬说的是基本工资,和提成没有关系。我想问问提成可否同工同酬?

  罗红律师: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其中,“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新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这里的“酬”指的是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金等。像你说的这种情形,正式编制与非正式编制,提成比例应该是一致的,但单位福利可能不同。

  问题2:带薪休假

  入职满一年休假应保障

  市民金女士:我在我现在的单位工作刚满一年,申请带薪休假被。单位的意思是我是新来的员工哪有什么带薪休假,在他们单位至少要工作满3年才能享受带薪休假。我想问一下带薪休假是否有工作年限?

  罗红律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但有除外条件: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多于年休假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如果除外条件的情形你没有的话,是完全有申请带薪休假的。

  问题3:岗位调动

  合同无约定调岗需协商

  市民陈先生:我是一家国企公司的技术员工,去年在竞选科室主任时未能成功。但是上级领导约定,我和竞争对手不管谁失败,都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调到其他部门,这样方便升任者开展工作。现在我就被调往办公室闲置,可我只会技术方面的工作。我想问一下公司不经我同意随意调动我的岗位是否合理,我该如何?

  罗红律师:这要看你的《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岗位”是如何约定的。因为“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重要内容,要双方约定。如果合同上没有约定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员工岗位,单位是不可以单方面调岗的,需双方协商一致。你说的上级领导约定是单方面还是与你签订了协议?如果是单方面的,你可以向单位领导或上级部门反映。

  问题4:岗位福利

  岗位在一线福利应相同

  市民张先生:我是一家工程公司的正式员工,负责做工程,去年夏天公司因为工程会战,抽调我们到一线工地加班。到了去年秋季发放工资,一线员工都有暑热补贴和其他加班费用。但是我们这些抽调到一线的员工却没有这些福利。对此公司人事处答复,我们这些人年薪都很高,怎么能和一线员工争补贴。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说是否违法相关法律。

  罗红律师:把你们抽调去一线工地,就应和一线工地原有工作人员一样,采取同工同酬,公司发放福利也应一视同仁,不能因为你们原来工资的多少而受影响。你可以向企业工会或上级工会反映此事,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问题5:女性

  孕妇调岗位意见要征求

  市民薛女士:我原来是一家私营企业的销售人员,去年年初我怀孕后希望单位给我调换岗位。单位让我到保安处报到,我认为当时单位还有很多办公室职位,所以。但公司认为办公室工作接触电脑有辐射,保安处是最好的去处,我只有去或者辞职的选择,无奈之下我选择了辞职。现在我想问一下,单位给我这样的孕妇调换岗位是否要征求我的意见?

  金云霞律师:一般的调岗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范畴,需双方协商一致。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三期女职工调岗是调岗情形,且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才需调岗:第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适应的工作;第二,工作场所有毒物质超标必须给予岗位和工作的调整。不能适应原工作,就是指你的怀孕导致你的工作能力下降无法达到岗位绩效等考核要求。对于此种情形,法律并未赋予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动岗位的,必须征得怀孕女职工的同意才可调岗。

  问题6:劳动保障

  全方位保障企业应做到

  市民赵女士:我是一家服装厂的女工,我们工作的噪声大,而且还有粉尘污染。现在我们厂里的女工大多下班回家后头都嗡嗡响,肺部也很不舒服。对此我们向单位,老板也只是表示不行就带个口罩吧,其余的他也没办法。我想问一下从法律上说我们劳动者的健康应该受到哪些?

  金云霞律师:劳动者的劳动健康权益应得到法律的,企业也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重点检查单位职业卫生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建立情况;第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第三、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情况,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第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情况;第五、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第六,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全面保障劳动者的健康,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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